原告诉称张某文、赵某林、赵某聪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北京市丰台区一号房屋(以下简称一号房屋)归张某文、赵某林、赵某聪所有,张某萧、张某祥、张某鹏协助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张某文、赵某林、赵某聪支
原告诉称张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确认位于北京市海淀区×1号、×2号、×3号、×4号以及×5号房屋为原告和六被告之家庭共同财产;2、位于北京市海淀区×5号房屋的全部合同权益归原告所有,待该房屋具备办
原告诉称赵某文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将北京市丰台区一号房屋腾退给原告;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20年3月1日至实际腾退之日期间的使用费(按每月3000元计算);3、诉讼费用由被告
原告诉称赵某兰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停止对李某君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一号房屋涉及赵某兰所享有的70%所有权份额强制执行;2.各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某银行诉Z公司、李某君、赵某兰、李
原告诉称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按照遗嘱依法分割被继承人张某文遗产即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一号房产中属于张某文的50%份额由原告继承。事实和理由:被继承人张某文近亲属有妻子赵某霞,儿子张某刚、女儿张某玲。被